中国房地产制度改革与市场发展三十年【内容提要】改革开放 30 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初步形成、房地产过热、市场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宏观调控 5 个时期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壮大,主要得益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本章对中国房地产制度改革与市场发展进行了评价和展望,包括改革发展的成就、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未来趋势和政策建议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壮大,主要得益于两大制度改革:一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简称住房制度改革或者房改;二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简称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通过上述两大制度改革,主要形成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市场,新建商品房买卖市场,存量房(也称二手房)买卖和租赁市场,房地产抵押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也很活跃;房地产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要素或者生活资料,而且成了家庭财产的重要部分,既是一种商品,也是一种资产,甚至是投资、投机的主要对象;房地产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其发展变化不仅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政府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又要调控和驾驭房地产市场
第一节 我国房地产制度改革与市场发展的历程 回顾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大致可分为以下 5 个时期:一是初步形成时期(1978~1991 年),二是房地产过热时期(1992~1993 年),三是市场调整时期(1994~1997 年),四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时期(1998~2002 年),五是宏观调控时期(2003~2007 年)
一、初步形成时期(1978~1991 年) 1978 年之前的二十多年中,我国几乎没有房地产市场,没有房地产业,只有建筑业
1978~1991 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启动与推进,房屋和土地既是产品和资源,又是商品和资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