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的通知》(技鉴考[2004]37 号)精神,结合本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种范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主要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详见附件 1。二、管理权限和职责1、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负责受理鉴定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鉴定考评和综合评审,证书的验印、核发和管理工作。2、职鉴中心成立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技师综合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3、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负责材料整理、汇总和技能鉴定考试、考评的考务组织工作。4、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并成立业绩考核小组,负责业绩考核和资格初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1、取得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并经技师预备班培训合格。2、能坚持正常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三年内无责任事故。3、具有本职业(工种)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职业(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4、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能处理本职业(工种)较高难度的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5、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突出。四、工作程序1、职鉴站发布鉴定公告。公布鉴定职业(工种)、鉴定时间、申报条件、报名办法和鉴定地点等。2、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技师,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附件2)、《技师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 3)和《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 4);② 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和业绩情况的技术总结或论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③ 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 能反映本人业绩贡献、技术水平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考核和资格初审。考核、初审合格,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