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简明条例(2004、2005 级适用)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简明条例》适用于东北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所保险种:《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三、根据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理赔方向包括:死亡、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
四、出险学生办理理赔业务程序:(一)报案1.出险后应在 48 小时内报案,并到保险公司报案科领取《报案登记回执单》
如未按时报案,保险公司不办理理赔业务
(报案电话:0431—88657659)2.报案时,须向保险公司提供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联系电话、住宿地址、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出险经过及结果
3.出险学生须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4.保险公司会对学生的报案情况进行实际调查
(二)理赔业务的办理1.出险学生康复后,携带《保险理赔申请表》及治疗相关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科(理赔电话:0431—88682233)办理业务
(详见下表)类 别相关单据门诊治疗保险理赔申请表、病历本、保险单、医药费收据、身份证、手术费用清单、门诊费用清单、报案登记回执单住院治疗保险理赔申请表、诊断书、病历本、住院用药清单、身份证、医疗票据、保险单、住院费用清单、门诊清单、报案登记回执单注:如为交通事故险,需出险人到交通部门领取《责任认定书》
(三)赔付比例理赔方向赔付类型赔付比例赔付最高金额备注意外医疗门诊治疗(费用总额—50 元)×80%5000 元无自费药住院治疗(费用总额—50 元)×80%无自费药疾病住院100 元以下(包括 100 元)不予以赔付60000 元医疗100 元以上—1000 元部分50%1000 元以上—5000 元部分60%5000 元以上—10000 元部分70%10000 元以上—30000 元部分8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