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护理服务标兵评选初步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卫生局办公室印发的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院护士准备进行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开展争做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活动,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减少护患纠纷,确保医疗安全
活动方案初步计划如下:一、成立医院优秀护理服务标兵评选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黄国华梁素素文副组长:吴夏敏皮凌云组员:曾丽华丁玉伟朱小鸽黄晖聂细燕肖露二、评选条件全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参评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为护理事业献身的敬业精神
一年内无护理纠纷、事故
三、评选标准1、满意度(50%)
病人满意度占40%,护士满意度30%,医生满意度30%2、技能考核(20%)3、理论考核(20%)4、出勤率(10%)四、名额分配6人1、门诊护理1人2、妇产科护理2人3、儿科护理3人五、评选程序1、满意度调查
病人对护士满意度调查,护理部每半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到病房发放问卷调查,患者根据自己就医住院的感受进行最满意护士投票,每季度进行总结;护士对护士满意度调查,评选领导小组每季度到各科室发放调查表,本科护士根据科室分配名额选出本科满意护士;医生对护士满意度调查,评选领导小组每季度到各科室发放调查表,本科医生根据科室分配名额选出本科满意护士
2、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满意度、技术操作、理论考试、出勤率、综合考核进行评选
3、医院授予“优秀护理服务标兵”称号的,在护士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护理部2013年7月31日优秀护理服务标兵评选标准1、参评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为护理事业献身的敬业精神
2、满一年内一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无护理纠纷、差错事故
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