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可编辑修改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
2 高压灭菌器
7 刻度吸管
10 恒温水浴箱
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
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
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 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 90mL ,103
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2 SCDLP 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
5g葡萄糖2
5g卵磷脂1g吐温 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 为7
3 ,分装, 103
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 ℃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 灭菌液体石蜡
4灭菌吐温 80
精品资料可编辑修改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
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 或 10mL
包装量小于20g 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