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创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或其独立生产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定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4161-1993 矿山安全标志 GB 0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 号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9 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18 号3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3
1 方针的制定3
1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2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
2 方针的内容3
1 方针应阐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
2 方针的内容应体现以下方面: ——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风险特点; ——预防伤害和疾病; ——预防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3 方针的沟通与传达 3
1 方针的制定应确保员工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2 企业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3 企业应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
4 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3
1 企业应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
2 企业应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