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小常识一、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单位成本中列支
二、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息的
答:职工个人和单位当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以前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
三、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帐户内的余额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4、生活保障性提取
四、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生活保障性提取
答: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当年因公致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
3、因病或非因工大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符合河南省电力公司大病救助对象的
五、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答:1、已办理离休或退休手续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六、职工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职工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时应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资料:A、劳动人事部门下发的离、退休证明
B、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C、出境定居手续
D、死亡证明及继承权或受遗赠证明
七、职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合法的购房合同(房管局已备案)及已付款证明
2、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
并提供已投入使用资金的证明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