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买卖合同1二○○六年一月二日2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甲方:泰安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事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271000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和甲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住房达成如下协议:3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甲方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甲方以白马石村旧村改造剩余土地建设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该地位于白马石水库经东、黄干渠以南、凤台村以北、下峪村以西,【现定名】
第二条住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住房为预订住房
第三条乙方所购住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该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3米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配房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住房均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870
00元,总金额(人民币);配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790
00元,总金额(人民币)约4;车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500
00元,总金额(人民币)约
2米以上为计价面积,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100
00元,总金额(人民币)约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施工图纸完成后应经乙方确认;2.确认图纸后发生变更造成较大的户型改动或建筑面积差异≥5%,应该乙方同意;3.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5%时,乙方有权拒付超出部分或对不足部分提出加倍索赔要求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