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案例 轻信券商保底承诺吞苦果 2002 年 7 月 18 日 , 楼某与渤海证券签订《代理国债投资协议》 , 委托渤海证券代理国债投资 , 渤海证券确保其年收益率10
签约后 , 渤海证券擅自在楼某资金账户内下挂其他人的股东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 造成巨额亏损
楼某诉至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要求渤海证券返还投资款 ,并支付保底收益
渤海证券却称股票交易系楼某自己所为 , 其交易结果应由楼某本人承担
由于股票交易都是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 一时之间难以判断究竟系何者所为
承办法官通过深入调查 , 最终查明事实
遂判决渤海证券返还楼某本金并支付存款利息 , 对其保底收益的请求则未予支持
【分析】:一些投资者轻信证券公司保证投资收益的承诺 , 将资金交予证券公司
投资者应当明白 , 证券公司不是银行 , 不能保证固定利率的回报
证券公司须为“堵单”买单 袁某在中银证券开户 ,2007 年 4 月 , 袁某通过中银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输入了购买 *ST 方向股票的委托
随后其资金帐户被“冻结”了相应金额
但当天袁某并没有查询到委托记录
竖日 ,*ST 方向股票股价上涨
袁某诉称:中银证券未能及时接受委托买入股票 , 造成其股票的差价损失 , 应予赔偿
而中银证券则称“堵单”属不可抗力 , 可予免责
法院认为 , 中银证券出现“堵单”事件 , 是由于通讯线路堵塞 , 属于证券公司能够以设备更换、技术改进 , 或加强内部管理予以克服、事先也能预见的缺陷 , 并不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 , 而属于证券公司的失职
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袁某损失的责任
买权证 , 血本无归打官司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高某等四人分别起诉系争认沽权证 ( 即机场 JPT1) 的发行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系争权证标的上市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