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江北实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的意见》(教师[2019]1 号)文件精神,结合《龙潭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江如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用以致学,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考核对象学校全体教师三、考核内容1
精准对接提升工程 2
0 实施意见要求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 4 个维度、3 种教学环境中的 30 项能力点,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参训教师完成至少 3 个能力点的学习,创新教与学方式,推动学校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水平;2
将所学 3 个能力点运用于课堂教学实践,并依据教学实践结果,打磨提交三个能力点对应的研修成果,帮助教师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课例资源,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3
通过培训加快学校信息化发展进程,促进学校有效地开展校本研修,注重以培促用,用研结合,提高学校教学有效性及学生学习效率
考核教师在本校信息化环境下,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信息化微能力的达成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措施依据《龙潭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校本应用考核标准》,本校内对教师进行考核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采用“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的路径进行综合测评
校本自测由学校提升工程领导组依据学校规划进行测评;教师互学互评以线上学习为主,对作品进行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由区级提升工程考核组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五、考核机构(一)成立江北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考核小组(二)考核小组组长:张续元副组长:高霞 李慧波组员: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