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国际学院)一、学制与学习年限1.我校来华留学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2.我校来华留学本科实行学分制,留学生可在 3-6 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3.“2+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 4-5 年;“3+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 5-6年。二、报到注册1.留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国际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留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持学生证到国际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如因患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缴费者,应向学校国际学院办理暂缓注册手续。3.留学生报到时应提交护照、录取通知书、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体检表、JW202 表等相关材料,在完清相关费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学籍。三、课程选修、免修、重修留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专业课程计划学习内容。每学期留学生选修学分数由留学生自主决定。“2+2”、“3+2”留学生在国外学习过同名同层次的课程,达到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留学生须填写《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经课程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准予免修。补考不及格的留学生应随下一年级重修同一课程,并达到规定要求。四、实习实践外国留学生应当参加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见习、实训、实验、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完成教学计划实习实践规定的学分数。参加“2+2”、“3+2”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 1-2 个月,参加 4 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实习时间一般为 2-5 个月。留学生的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集中实习由留学生所在学院或国际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的外国留学生可自行联系国内外相关专业实习单位,报所在院系及国际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参加实习。参加分散实习的外国留学生由实习接收单位出具愿意接收该留学生实习的公函。留学生应签署《外国留学生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并由留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参加毕业实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填写外国留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期间做好每周一次的实习记录。实习完成后,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成绩并对留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评价。实习成绩由校内专业实训成绩和毕业实习成绩两部分构成,分别占 40%和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