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国际学院)一、学制与学习年限1
我校来华留学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我校来华留学本科实行学分制,留学生可在 3-6 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
“2+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 4-5 年;“3+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 5-6年
二、报到注册1
留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国际学院请假
请假一般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留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持学生证到国际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如因患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缴费者,应向学校国际学院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留学生报到时应提交护照、录取通知书、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体检表、JW202 表等相关材料,在完清相关费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学籍
三、课程选修、免修、重修留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专业课程计划学习内容
每学期留学生选修学分数由留学生自主决定
“2+2”、“3+2”留学生在国外学习过同名同层次的课程,达到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申请免修
申请课程免修的留学生须填写《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经课程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准予免修
补考不及格的留学生应随下一年级重修同一课程,并达到规定要求
四、实习实践外国留学生应当参加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见习、实训、实验、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完成教学计划实习实践规定的学分数
参加“2+2”、“3+2”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 1-2 个月,参加 4 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实习时间一般为 2-5 个月
留学生的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
集中实习由留学生所在学院或国际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的外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