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衡茶吉铁路 HCJ-2 标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五局衡茶吉铁路工程指挥部二项目部二 00 九年六月十日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依据本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GB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以及 TB10401
1~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编制
二、工程概况安全管理目标:1、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发生
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三、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3)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
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物品进行加工
(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11)按指挥信号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2)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