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 年 7 月 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345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燃气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燃气工程制图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130—2009,自 2009 年 12 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 年 7 月 8 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制图基本规定、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图样内容及画法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6 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 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热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云玉 阎海鹏 张 涛 张 琳 于京春 姜林庆 杨永慧 陈 敏 牛卓韬 袁 冶 广 宏 杜 娟 顾 军 高建文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孟学思 俞善东 张锦霖 黄振海 韩 露 王胜炎 王云林1 总则1.0.1 为统一燃气工程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燃气工程的手工和计算机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既有燃气设施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1.0.3 燃气工程制图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做到图面正确、简明和清晰。1.0.4 燃气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制图基本规定2.1 图幅2.1.1 图纸幅面和图框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的规定,图框线应采用粗实栏图框线应采用中实线。2.1.2 当对幅面有特殊要求时,图纸幅面和格式应按标准《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 中的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