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义教育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是基础。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学校安全发展,才能构建和谐的校园、和谐的教育,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为此必须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公安部出台的维护学校和幼儿治安八条措施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停,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5)在地处交通复杂地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7)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提出六条措施如下:(1)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2)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3)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4)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5)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班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6)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安顺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