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王福生、查明瑞,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温和荣、毕建凌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北京广播电子集团、北京兆维电子集团的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 2005 年 2 月 22 日起施行
-15- 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无线电设备机械部分的部件、整件装配、调整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