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追求与体育教师的退守——谈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的健康教育赵儒沛 华东师范大学 200241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反思一个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的事件,探讨健康教育的价值取向、开设模式和任教教师等方面的问题
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 健康教育;价值取向;开设模式;任教教师 1 背景 1990 年国家教委和卫生部颁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这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是“健康教师”,也没有规定卫生室要承担健康教育课程或开展健康教育的职务
1998 年教育部体卫司印发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其中规定“小学、初中每周保证 0
5 课时的健康教育课,小学、初中以外的学校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讲座”
健康教育课程在此文件中得到明确是一种进步
2001 年新的体育课程标准改革试行,把“体育课”改为“体育与健康”,但是却没有规定学校的健康教育由谁落实、由谁实施
2002 年修订的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明确规定把这门课程看做体育课和健康课程两门学科的交叉学科,规定健康教育课为一个必修学分,并占有 18 个学时,从中我们知道虽然健康教育被设置为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一个系列,但分开来就是两门课程
小学和初中的健康教育课却没有规定,难道高中阶段开设了一个学分的健康课程就能实现健康教育的目标了吗
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健康教育怎么办
健康教育如何开设
健康教育应该由谁来教
2 案例反思 2004 年开学,我班一名女同学在准备活动的热身跑中,由于蹲下系鞋带,被后面其他班级的同学撞到,造成轻微骨折
在从医院回来乘坐公交车的时候,我指着斑马线问“斑马线上可以随时蹲下系鞋带吗
斑马线如同我们学校的跑道一样的呀”
事后通过了解,知道这位女同学在小学就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