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的管理制度1、各科室各部门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从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9、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的规定和要求。(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要贯彻落实《医务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各科室专职人员搞好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毁形,空安瓿的分类放置工作,后勤科设专职人员搞好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的处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3、各科室要做好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放置工作,并严格区分。医疗垃圾用黄色垃圾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盛装,输液器和注射器针头要严格的剪断放置在锐器盒内。4、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搞好安全防护,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5、禁止科室或者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垃圾。(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专人负责管理。2、医疗废物,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运送车辆的出入,周围保持清洁卫生。3、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贮存容器必须防渗漏、防雨淋,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4、医疗废物贮存间应有严密的防盗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在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人员离开时房间门应加锁,库房内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5、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6、落实防渗漏、防鼠、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