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技术损害应急处置预案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对医疗风险的管理和对重点环节的监控,保障医疗安全, 提高医疗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医疗活动的预警和处置
重点包括医院内新开展技术或项目, 被评价为高风险技术服务或项目,三级及以上重大手术或项目,重危、疑难及医疗争议病例的预警和处置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的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
第四条医疗技术损害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条块结合、部门合作、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技术损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应对医疗风险的决策
对发出预警的病例组织讨论,作出处置
对出现缺陷的新技术项目行使否决权
医务科是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公地点,接受科室医疗风险的预警和报告,并作出相应反应
科室质控小组全面负责医疗风险预防、风险评估、质量监控、风险处置、缺陷整改等工作;对医疗风险作定期总结, 跟踪评价;向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组织机构医疗技术损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担任
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一)研究制定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二)同医院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委员会配合共同负责医院医疗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调整;(三)负责指挥医院医疗技术损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医院各部门, 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最大程度的减小医疗技术损害造成的危害;并及时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四)同医疗技术委员会协作,对医院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