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七条 医疗安全办公室和各有关行政职能科室(医院办公室、 医务科、 护理部、感染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门诊办公室、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等)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第八条 医疗安全办公室接待职责:( 一) 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 二) 协助我院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三) 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四) 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 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五) 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 六) 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的责任人的责任认定由院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然后由医疗安全办公室根据会议结论报院批准执行;( 七) 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八) 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手术管理,切实保障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患者安全目标》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 浙江省卫生厅有关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管理第二条依据《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医院对手术医师实施分级授权和资格准入管理, 对手术医师定期进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确保每一位医师的实际技能水平与手术资格、 授权相一致, 保证外科手术质量和患者的医疗安全。第三条各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手术权限资质的具体要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执业医师。手术通知单、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的开具(或记录)人与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名单必须保持一致。第四条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教科备案,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实施手术。第三章手术前管理第五条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1、患者入院后,经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完善相关检查。根据患者病史、体格检查、 影像与实验室资料、 临床诊断等信息对患者做好病情评估,遵循诊疗规范指南拟定诊疗和手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