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项目合作协议书篇一:医疗合作项目合同书医院医疗合作项目合同书合作项目名称:*************** 甲方 : ************医院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代表:乙方: *****************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法人代表: ****** 开户医行帐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合作开展项目,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章合作项目实施地第二条合作项目实施地设定在该场地所有权、使用权为甲方享有
第三章合作目的和范围第三条合作目的:合作双方运用当代国内外先进的眼科、耳鼻喉科诊疗系统及技术,在甲方医院开展微创眼科、耳鼻喉科医疗、科研及健康咨询等活动;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将微创五官科建设为一达到专科医院规模的省和地区一流水平,在某些专病诊治上达到西北地区(或国内)一流学科水平的眼科、耳鼻喉科
第四条合作项目开展范围: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眼科、耳鼻喉科病人门诊、住院全流程(包括挂号、收费、诊断、观察、治疗、药品发放、检查、检验、保健、咨询等诊疗业务)
第四章合作期限第五条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八年
合作起止时间: 年月至月
如乙方有意续约时,可在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合作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利,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合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合作双方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军队的有关规定,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务甲方责任与义务:1、向有关部门申请成立本项目的立项报批手续
2、提供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投入;3、与乙方共同研究机构设置与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