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华东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校教〔 2017〕47 号为推进和规范我校的学分制管理模式,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环境和条件,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学分计算第一条理论与实验课程理论课 16 学时计 1 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 学时计1 学分
第二条实践教学环节军训计 2
5 学分;课程(设计) 、实习、小设计等,1 周计 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计
第三条创新教育活动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实施细则如下:1
竞赛性活动获奖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 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
5学分, 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 学分, 市级鼓励奖、 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
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 2 —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发表论文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 1
5 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
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
0 学分,其他作者0
取得科研成果学生结合本专业学习,经科研实践取得署名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可获得2 学分
参与科学研究学校鼓励二年级以上学生积极参加课余科研活动
凡参与USRP项目的学生,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指导教师的评定结果,给予 1
指导老师应根据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工作态度、撰写论文等情况给予成绩评定
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计划外有创意的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组织单位应事先提出活动方案,并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教务处备案
经备案的社团活动以一学期计0
5学分,社会实践以7-14 天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