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危房改造整改方案为切实做好 201x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 201x 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 700 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整合政策和资金,于 201x 年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确定下东办事处黄塘村和八团乡大垅村为整村推进示范村。二、改造原则和标准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第 2 页 共 8 页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201x 年,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 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 1 人户不得超过 35 平方米,2 人户不得超过 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 60 平方米,超过 3 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 平方米,超过 3 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 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 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后3 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 新房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其他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 元,在此第 3 页 共 8 页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