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便于开展矿山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 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矿山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术语和定义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它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不但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 而且必须对其性质加以判断
辨识完之后要做的工作就是危险源管理
风险评价:是指 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 以衡量风险的程度, 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估: 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 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
1 分公司经理负责建立本公司的风险评价小组,并组织分管项目的副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对其所属项目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 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和批准
2 安全科、生技科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危险源(点)进行监测、控制
3 安全科、生技科确保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人员接受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4 分公司各单位分别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点)进行识别、排查、汇报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点)
5、工作内容及要求5
1 危险源辨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 ;(2)实效性原则 ;(3)有限范围原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