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LTYR/RQ.SC.03—— 2008 标题: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版本/版序第 2 版/0 第1 页共2 页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合同评审的责任、要求、方法、评审记录、合同管理及评审结果信息传递的要求。本程序适用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合同、订单、标书的评审。2.职责2.1 经销部进行或组织合同评审,保存合同评审记录,负责与顾客沟通。2.2 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供应部、按需要参加合同评审。3.实施程序3.1 合同评审的要求a、合同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b、产品的各项要求是合适的并已形成书面文字;c、与投标或报价单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已予解决;d、本公司有能力满足合同中的要求;3.2 复杂合同( 100 万以上)的评审内容3.2.1 技术方面a、制造的工艺性;b、工艺能力和经济性;c、包装 /运输的可能性;3.2.2 销售方面价格合理并有经济效益。3.2.3 质量方面a、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条款)的明确性,可行性;b、质量手段的满足性;c、质量记录要求的明确性;d、第二方或第三方检验要求;3.2.4 采购方面材料、配套件的可购性、经济性。程序文件LTYR/RQ.SC.03—— 2008 标题: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版本/版序第 2 版/0 第1 页共2 页3.2.5 生产制造方面a、制造 /外协能力的满足性;b、生产能力的平衡 /交货期的满足性;3.3 简单合同( 100 万以下)的评审3.3.1 电话/传真合同a、对客户发来的订单电话 /传真,由接受电话 /传真的销售人员对其价格和交货期进行评审。b、评审后的记录或传真件转成合同文本,经请示部门负责人后,由评审人签字并传真给客户签字盖章后返回。3.3.2 简单书面合同由销售人员对其价格和交货期进行评审。3.3.3 经销人员评审后的简单合同,由销售人员在合同目录上的评审栏中注明评审的销售人员姓名和日期。3.4 招投标的评审3.4.1 招标书的评审经销部接到招标书后应对招标书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投标, 对招标书有不明确,需沟通时通过传真或会议与招标方协商,传真/传真回件/协商纪要 /会谈记要等均作为评审记录存档,对招标文件如无疑义。则可由经销部负责人在招标文件上签署决定投标的意见作为评审记录存档。3.4.2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经销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技术、质量、采购、生产部门)的领导或专家会签或开会评审,也可由经销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审批。 前者应留会签记录或评审记要,后者应留负责人的签署意见作为评审记录。3.5 复杂合同的评审3.5.1 经销部门根据合同产品或标书项目的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