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规范化病理诊断指南(2015 版)华夏病理2015-05-27 阅读: 699 评论 收藏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中国抗癌协会病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消化病学组,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脏外科学组,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全国肝胆肿瘤及移植病理协作组我国是世界上肝癌高发国之一,手术切除是肝癌的首选治疗方法,而病理学则是肝脏外科最主要的支撑学科。为此,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和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全国肝胆肿瘤及移植病理协作组于2010 年制订了《原发性肝癌规范化病理诊断方案专家共识》(简称 2010 版《共识》)[1],对推进我国肝癌病理诊断规范化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近 5 年来,肝癌临床和病理学研究有新的进展,肝癌异质性、生物学特性、分子分型和个体化治疗等新概念开始成为现代临床肝癌治疗学的基本指导思想,这对肝癌病理诊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2014 年 4 月,在吴孟超院士的直接参与和指导下,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中国抗癌协会病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消化病学组、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脏外科学组、 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和全国肝胆肿瘤及移植病理协作组召开了《原发性肝癌规范化病理诊断指南(2015 版)》(简称《指南》)制订专家会议。本《指南》在 2010 版《共识》的基础上,采用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 )临床指南委员会推荐的循证医学证据等级评价标准(表 1)[2],吸收近 5 年国内外肝癌临床病理学研究的新成果,听取肝脏病理、外科和内科等多学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回应临床提高肝癌疗效对病理的需求和关切,为肝癌规范化病理诊断提供指导依据。本《指南》专家组多次就肝癌大体标本取材规范和微血管侵犯病理诊断规范等问题展开专题研讨,对各单位在肝脏肿瘤病理诊断与研究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深入交流。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初稿并提交专家组讨论修改,并于 2015 年 1 月召开定稿会, 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最后形成了能基本反映我国现阶段肝癌病理诊断技术水平的《指南》,以期为提高我国肝癌病理诊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提供指导性和引导性的意见和建议。1病理检查方案原发性肝癌统指起源于肝细胞和肝内胆管上皮细胞的恶性肿瘤,其中以肝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