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62 .681.69:662.612.5 Method of test for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flammable liquids and gases 目录l 范围2 定义3 试验方法概述4 试验装置5 试验步骤6 引燃温度的确定7 试验结果的有效性附录 A 加热炉本标准等效采用IEC79-4-1975 年第二版《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一第四部分一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l 范围本试验方法用来测定化学上纯净的可燃液体和气体在空气中大气压下的引燃温度(自燃温度)
2 定义本标准使用的有关术语,采用下述定义:2.1 引燃 ignition 可燃液体或气体在被加热的试验烧瓶内,发生清晰可见的火焰和(或)爆炸的化学反应,这种反应的延迟时间不超过5min
2.2 引燃温度 Ignition temperature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试验,发生引燃时的最低温度
2.3 引燃延迟时间 ignition lag 试样完全注入烧瓶的瞬间到发生引燃所需要的时间
3 试验方法概述把一定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试样注入被加热敞口的体积为200ml锥形烧瓶中,在暗室里观察烧瓶内是否发生引燃
通过采用不同温度和不同试样量重复试验, 把发生引燃时烧瓶的最低温度作为该试样在空气中大气压下的引燃温度
4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在下列条款中说明:4.1 试验烧瓶应使用体积 200mL硼硅酸盐玻璃制的锥形烧瓶
对每一种试样的试验及最后一组试验均应采用经化学方法清洗过的洁净烧瓶
当试样的引燃温度超过硼硅酸盐玻璃烧瓶的软化点或试样对烧瓶有化学腐蚀时,可采用石烧瓶或金属烧瓶,但要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4.2 加热炉采用加热炉对试验烧瓶进行均匀地加热
在附录A(补充件)中叙述了适合于这种用途的加热炉例
当按照本标准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时,如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