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情况调研报告(1)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基本情况编制情况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314 名,实有人数337人
事业编制104 名,实有人数96 名
全市司法行政局机关领导职数25 名,实有领导数32 名,占总人数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2 名,占总编制数%
其中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 38 人,实有人数44 人; 领导职数6 名,实有领导数6名,占总人数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 名,实有 14 名,占总人数 32%;事业编制 38 名,实有人数 28 人
辖属各县司法局5 个,政法专项编制263 人,实有人数293 人; 领导职数19名,实有领导数26 名,占总人数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1 名,实有领导数46 名,占总人数 %;事业编制 66 名,实有人数 68人
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我市共设司法所96 个,有建制83 个,非建制13 个,“立户定编” 后,现有司法所编制173 名,实际在岗人员163名,163 名工作人员身份中大学本科22 人,占%,大专 76 人,占%,中专高中65 人,占 %,其中法律专业68 人,其他95人,35 岁及以下 81 人,占 49%,36 至 45 岁有 35 人,占 22%,46 至 55 岁有 38 人,占 %,56 岁及以上的有9 人,占 %
总体年龄趋向年轻化
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基本合理
通过近年来的素质教育和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升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好
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廉洁自律
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
绝大多数干警扎实工作,积极奉献; 四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和培训,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