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第一篇: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协议人:男 1976 年 1 月出生教师身份证号协议人:女 1978 年 12 月出生镇政府干部身份证号协议主题: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时间 2014 年 3 月 19 日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 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协议内容:协议人xxx 和 xxx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孩子(xxxx 男 2014 年 11 月 20 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二、 xxxx 对孩子( xxxx 男 2014 年 11 月 20 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 元(陆佰元)人民币三、给付方式:每月30 日前一次性付清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30%的责任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2014 年 3 月 19 日 2014 年 3 月 19 日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第二篇: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