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服务类合同采购编号:GXQC2017-025项目名称: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惠民家园A5 商服楼房产租赁项目甲方: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乙方:签订地点:大庆高新区签订时间: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者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大庆市高新区惠民家园A5号商服楼,建筑面积为1232.53平方米,分上下两层、面积均为516.265平方米。第二条房屋权属上述出租房屋权属归甲方所有,具有独立产权,权属清晰。第三条房屋用途(一)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工商、税务、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经营类别以服务社区居民商业项目为主,不允许经营制造业、加工业及其他噪音和污染超标的经营项目。第四条房屋改善乙方通过大庆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竞价取得房屋承租权。因经营项目需要,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需提前1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装修、装饰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破坏原有的水、电线路,不得产生安全隐患。3 第五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当重新按照竞价程序取得,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第六条租金(一)租金标准:按照竞拍价格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 (含甲方承担该房屋的年度物业费、采暖费)。(二)租金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度租金于上一年到期前 30 天之前一次性交清。(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和抵押金(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需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和抵押金,保证金按竞价中标金额的10%收取,共计元;抵押金约定金额为 5万元。(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乙方欠付的费用、租金,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乙方;抵押金用于由于乙方故意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租、改动房屋结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不存在退还。第八条其他费用4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甲方承担房屋物业费、采暖费。(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