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用能方):乙方(服务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作双赢、节能环保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并按照“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为甲方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节能服务费等有关权利义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履行
第 1 条、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屋顶光伏电站: 是指甲方提供适合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足够项目容量的屋顶,由乙方投资建设安装的太阳能发电装置
2、专项节能服务: 是指合同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由乙方投资在甲方建筑物的屋顶上建设安装光伏电站,并负责该电站的运行、维护,电站所发电力在甲方用户侧并网归甲方使用,甲方保证使用本项目发出的全部电能(若所发电能甲方不能全部利用,则乙方有权转售第三方),以减少甲方向电网购买电量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并由甲方向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节能服务费用
3、节能效益:是指屋顶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按照当时当地官方电网峰、平、谷电价计算确定的电费价值
第 2 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简称“项目 ”或 “本项目 ”)
2、项目地点:
3、建设规模:兆瓦
使用屋顶面积平方米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所涉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为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二年
5、项目实施期限: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项目实际并网发电之日即为节能项目效益分享的起始日
第 3 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1、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方案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双方确认无异后实施;2、项目的实施: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