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VIP免费

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_第1页
1/2
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_第2页
2/2
1 / 4 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探索中推进。其中, 企业员工持股与我国股份经济的发生、 发展呈亦步亦趋的追随关系,以企业员工持股为手段的股权激励成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非国家安全、垄断的领域出现了大量出售、合资、股权转让等案例。其间,本世纪初著名的郎顾之争,为国退民进中席卷广大职工创造的国有财富狂欢,第一次敲响了警钟。在这种无原则的资产转让出售中(包括某些大型企业的MBO),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广大企业职工权益被无偿剥夺。于是, 一些企业开始学习美国欧洲的成熟员工持股( ESOP)操作经验,将股权转让给内部企业员工。可以说,员工持股是一项既可以实现国有经济退出, 又将企业财富在企业员工中分配、更将企业员工的命运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捆绑在一起的一举多得机制。ESOP上世纪 50年代源于美国,后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它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股份),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ESOP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企业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抵御敌意收购的有效对策。员工持股从严控到规范员工持股计划虽然有诸多好处,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法规予以规范,企业在实施操作中往往有“低估企业净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变体 MBO,侵吞普通员工利益”、“持股方式不当”、“股权分配过于分散、阻碍企业决策”、“股权流动规则设置不当、损害企业利益”等多方面问题存在。员工持股产生争议、甚至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国家政策开始从严控到规范。以2005年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78号文)的出台为标志,到2008年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再到今年 4月 16日,国资委进一步发布对139号文的补充规定——《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在 139号文中未明确的国有股东收购职工股的定价原则做出要求。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员工持股方面的严格收紧控制,对员工持股的管理逐步成熟起来。客观地讲, 2005年的 78号文出台动机由于是“乱世用重典”,似乎有些矫枉过正,导致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迟滞下来。比如张裕集团改制案,张裕集团员工持股计划成功最2 / 4 为关键一步的实施时点是在2004年 10月29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