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物业管理协议合同书合同编号: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商铺物业管理协议合同书物业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入住人(租户)名称:(简称乙方)乙方于年月日租用楼( 小区 ) 层商铺,面积共平方米,作用途使用
物业管理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XX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XX房屋租赁条例》和 XX实业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甲方负责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绿化、消杀工作
3、甲方负责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等保险保管责任),实行 24 小时安全监控和巡视服务, 配合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治安防范工作
4、乙方所租用的商铺,是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的, 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应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联系施工队及时进行维修
5、乙方不得将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擅自安装防盗网、雨蓬、空调等,如需安装,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 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指定的位置和规格安装,以确保物业外貌美观、统一协调
6、未经业主同意和甲方审批,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非法进行扩建、 拆建和利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等,甲方有权采商铺物业管理协议合同书取相应措施责令乙方停止或恢复原貌,甲方有追究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权力
7、乙方应自觉遵守《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如需进行二次装修,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装修申请,并将施工设计方案(图纸)及消防部门审核文件报甲方和业主审查,经甲方和业主审批同意后,办理完装修相关手续,方可进场装修
若因乙方违章装修,造成公用设备设施损坏、停水、停电、漏水、漏电等事故,乙方负责修复和承担由此事引起的全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