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凹子冲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各参建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煤安全监察局[2016]15号》(煤安监监察〔2016〕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黔西南州、福平能源集团公司凹子冲煤矿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要求,切实加强矿井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建设实际,我矿决定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三五规划、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打非治违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主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旨:提振信心、坚守红线、团结协作、安全发展三、活动目标1、全面实现矿井无重伤、区队无轻伤、班组和个人无违章,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2、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和矿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全面落实并起到实效
四、活动时间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五、组织机构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矿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梁水洪副组长:韩保亮、刘道军、孙献伟、郭晓强成员:张康、王开峰、孙战平、王超、曾德贵蒋贵友、赵甫超、杨肆伟、敬兴文、邱良俭刘二信、王振帮、何忠文、何忠贵、常新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监察科,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宣贯、协调、落实等工作
六、活动内容(一)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