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必备的222个常见民事案件案由适用指引(188-222)2015-10-10原创离地七寸ilawyer阅读提示: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对于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所进行的概括
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10类第一级案由(以“第一部分”至“第十部分”表示);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43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以汉语小写数字表示);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出424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列出部分第四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表示)
对于当事人和人民法院而言,正确适用民事案件案由,对于准确选择诉由、准确确定诉讼争点和准确适用法律,均具有重要意义
为准确把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本文拟对常见民事案件案由的基本含义及其适用规则进行梳理,遗误之处,敬请补正
作者:离地七寸民事案件案由基本适用规则1
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
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一般不再包含争议焦点、标的物、侵权方式等要素
对少部分案由也可依据请求权、形成权或者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进行确定
对适用民事特别程序等规定的特殊民事案件案由,应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表述
各级案由的适用顺序: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
主从法律关系的适用: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