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与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汇编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以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进展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市实现“学赶苏南、跨越进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措施(一)深化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召开系统全体人员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仔细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总结回顾 XX 年度机关作风建设、机关科室创争及基层司法所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查找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统一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新一轮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作风建设创建氛围。(二)法律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进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监督、制度、管理并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服务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执法、服务不法律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将司法行政系统职能、办事程序、方法、依据、收费标准、分类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仔细梳理,并通过司法局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网站及各服务窗口(市法援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对外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分类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法律规范,并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进一步法律规范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缩小收费自由裁量权。公律科、基层科要依据省、市相关部门审批的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联合市物价部门分别对我市的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自由裁量原则上一律适用低限。四是将部分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基层司法所分别建立法律咨询工作台、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服务协助办理点,部分职能授权由基层司法所直接服务,对不能由司法所现场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