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办听力无障碍工作指导方案与市政办土地利用规划通知汇编市政办听力无障碍工作指导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市现有听力残疾人 2 万余人,其中 0—16 周岁聋儿约 1000 人
此次创建活动,我市作为试点创建区(市)确定到 XX 年底,全市 0—16 周岁聋儿全部得到康复和救助,实现听力无障碍,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今后新增的聋儿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
二、创建标准(一)适龄聋儿排查
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及各级医疗机构仔细开展调查,掌握 0—16 周岁聋儿人数并登记造册,及时开展聋儿语训工作和康复救助
(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耳鼻喉科建设,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机制,着力提高耳病防治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聋儿语训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中心听力验配室硬件建设,确保适龄聋儿得到及时有效的语训康复
(三)保障工作经费
按每名聋儿各项费用投入 1000 元预算,到XX 年底约需创建专项经费 100 万元
在争取省里支持的基础上,由省、市、区(市)三级匹配创建聋儿听力无障碍市专项资金,其中省级投入 30%、市级投入 40%、区(市)级配套 30%
(四)普及公众听力防治知识
通过开展“爱耳日”、“助残日”等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爱耳、防聋知识
在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开辟听力防治知识宣传阵地
组织听力医护人员向耳聋患者及其家属宣传耳病防治知识,公众听力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85%以上
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职责分工(一)卫生部门负责医院耳鼻喉科耳病专项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民政部门负责对贫困对象(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一半的聋儿)给予救济
(三)财政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计划、筹集和审批,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专项救助资金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四)慈善总会负责争取更多的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