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VIP免费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_第1页
1/5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_第2页
2/5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_第3页
3/5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1、该房屋位于:。2、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具体结构详见附件一的《室内平面图》。3、该房屋用途:经营、办公。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_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装修期,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需支付租金但需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中央空调基础维护费,自免租装修期结束后次日开始计算租金。2、期满如需续租,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此价格不含税价,含税价为元),按计租面积平方米计算,即首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此价格为含税价)。租金每租赁年度递增_%,即第二租赁年度房租在第一租赁年度房租的基础上递增_%,第二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此价格为含税价),第三租赁年度房租在第二租赁年度房租的基础上递增_%,第三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此价格为含税价)。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第一租赁年度,第二、第三租赁年度依次类推。2、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度个月的租金。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退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租赁期限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在租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3、租金支付方式:每支付,乙方应于每支付周期首日起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年月日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并支付5、第一租赁年度的首期五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4、其他租赁费用:出租以前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租期内的水、电、物业费、中央空调、电话、网络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并获得等额发票。如存在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约定应当缴付的各项费用,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责令乙方搬出租赁物。6、上述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支付至下面账户: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第四条房屋的交付及标准1、甲方须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起始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2、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适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无安全隐患、各设施设备能正常安全使用,否则甲方须承担使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达到前述标准的责任,且租赁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履行前述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保证其为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享有租赁房屋的出租权,否则,因此造成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权利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签订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复印件。2、甲方应确保房屋结构、门窗、地板、顶板、墙体、电路电线及其他提供使用的设施设备等交接给乙方时是正常可使用的,若出现故障、老化或损耗的,由甲方负责在48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不予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可自行找人维修、更换,由此而支出的费用从租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租期内因乙方装修施工、野蛮操作造成的设施设备等出现故障的话,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费用。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3、甲方应保证该房屋能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满足乙方租赁用途,否则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承担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违约责任。4、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无论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强迫乙方解除合同或搬离出租屋。5、租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业公司及相邻使用权人处理租赁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6、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放弃优先权的,甲方亦应明确告知受让方房屋的租赁情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