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协议书发包方:承包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山亭区汉诺路78-79号2、施工内容:根据工程预算内容和施工图
3、工程造价:约102万元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承包方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天内
2、工程开工时间:2016年7月15日,竣工时间:2016年8月10日,工期:25天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的数量和性质变化较大;2、设计变更引起较大的工作量增加;3、由发包方造成的延误、障碍和阻止;4、非承包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的;5、不可抗力
三、质量与验收: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质监部门规定的部位进行验收
3、竣工验收由发包方组织人员验收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采用03定额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工程总造价让利率按中标方抽取的让利率计算
工程量及单价依据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甲方签证和03定额预算计价依据结算
地砖、复合地板、花岗板、防资门、平面门等由发包方选定,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选定的采购,并由发包方验收,签证后结算
2、工程预付款: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率:开工前7天内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方式:转账
工程款的支付:(1)完成一楼分隔、吊顶、楼地面、门卫、车库、车棚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7天(凭承包方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至工程审定结算款的95%;(4)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一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修复质量缺陷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
五、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承包方采购材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