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文件校发﹝2010﹞90号关于印发《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本部:《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经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2010年6月29日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一、为吸引优秀生源,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专业学位研究生另有规定
三、资助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四、评审机构1.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负责对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领导,审定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2.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23.各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评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
4.各院系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审核备案
5.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经费分配1.学业奖学金的经费分配考虑学科之间的差异性
2.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经费预算进行评定,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由院系统筹并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报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评定办法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由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定细则确定资助资格和等级
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