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山根镇中心学校学 校 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根镇中心学校;地址:万宁市山根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万宁市教育局领导下的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四条: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健强的体魄、具有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办学理念和方针,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
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
第六条: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知识和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广泛的兴趣与审美情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中心学校的组织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领导、教研员、会计和少先总队辅导员组成
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起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通过“职代会”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