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产品投后管理办法金融产品投后管理办法一、目的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金融产品投后管理方法与决策流程,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持续监督与退出机制,从而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原则1、以公司资产配置计划为基础
2、秉持投资组合两大信条——逆向选择与长期行为
3、主张通过持续监督与勤奋研究能够基本判断当前金融产品对市场的适应性以及中长期金融市场趋势,但无法准确判断市场短期波动
4、公司采取被动的方式管理较为广泛的金融产品,同时辅以积极的跟踪与研究,避免频繁买卖以防追涨杀跌和增添不必要的认购成本
三、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已投但未收回的所有短期金融产品,着重管理以公允价值变动计量、具有固定开放赎回期的产品,如阳光私募基金、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
四、实施条例1、总则公司将在每年年初(1月30日之前)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总体方案,年中(7月10日之前)根据市场的具体变化进行预期调整(每类风险等级金融产品调整比例维持在+10%),具体参见《公司资产配置实施准则》
持续关注市场各类金融产品动态信息,每月(月初8号之前)对已投资金融产品实施业绩归因分析
对预期偏离公司初期筛选初衷的金融产品实施动态赎回机制
建立各类优秀投顾动态跟踪筛选池(每类至少有3家),要求各个投顾投资风格有所差异,并尽可能有所互补
从而能够随时根据市场风格转换启动金融产品申购赎回机制,或者组合投资成fof有效分散风险
第1页共4页2、细则a
业绩跟踪与分析
日流动性型(股票、公募债基)每日关注股票与债券市场走势,对与公司有关的影响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上报资产管理组
定期阅读相关更新研报,挖掘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后续波动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定期开放赎回型(阳光私募、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等)编制月度投资报告,参考同类金融产品业绩波动情况,进行业绩归因,若产品业绩波动过大或者与市场同类产品业绩差异较大,则在自身研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