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小学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一、成立王杰小学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校计划中有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二,组织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法》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中,有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内容,学校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语文教师达到普通话二甲水平,其他教师达到二乙水平
五、师生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内外交流都使用普通话
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字,教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加强基本功训练
七、学生能书写常用汉字,作业、试卷使用规范字
八、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墙报、板报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字
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晋级等工作结合起来
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汉语言文字工作组组织的各种竞赛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良好学校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
王杰小学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