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小学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一、成立王杰小学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校计划中有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二,组织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法》。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中,有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内容,学校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语文教师达到普通话二甲水平,其他教师达到二乙水平。五、师生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内外交流都使用普通话。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字,教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加强基本功训练。七、学生能书写常用汉字,作业、试卷使用规范字。八、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墙报、板报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字。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晋级等工作结合起来。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汉语言文字工作组组织的各种竞赛。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良好学校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王杰小学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