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30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一、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二、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三、办理在京已参保职工社保关系增减员四、参保人员死亡减员办理五、个人信息变更六、河北燕达医院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七、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办理社保业务工作注意事项八、社保企业版补缴社会保险费操作九、社保网上平台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十、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十一、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十二、职工(非机关事业)申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十三、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在职转退休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十五、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含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十六、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十七、申领实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十八、申领非实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十九、工伤职工增减二十、工伤职工转移二十一、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二十二、生育津贴申领二十三、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二十四、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二十五、二次申领社会保障卡二十六、社会保障卡补(换)卡二十七、社会保障卡发卡进度查询二十八、个人权益记录自助查询打印二十九、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手续(非机关事业)三十、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手续(非机关事业)具体内容见《北京市30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北京市30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第一部分社会保险登记一、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相关证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16家合作银行(银行名单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以下简称“社保网上平台”),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并复印1份(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二、网上登记单位信息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网上登记,如发生用工行为,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推荐使用单位信息网上申报,在登陆“网上平台”,点击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页面录入单位信息;或从“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以下简称“社保企业版”),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单位信息。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查询”模块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将以上两个数据文件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并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各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三、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参保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营业执照或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与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到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准确性。经办机构窗口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上签字盖章,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参保登记工作完成。全月工作日均可办理。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审核环节。二、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网上服务平台更为快捷。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一)办理“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1.没有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登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yzt.beijing.gov.cn),通过“证书服务”─“证书申请”模块下载并填写《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携带政府部门批准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具有开办资质的证照(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办理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设在经办机构的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到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的激活手续。2.已办理过“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