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之二:广施博爱,尊重原创 《课程标准》要求第二学段儿童:“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小学生习作就是练习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内容或亲身经历的事情,用通顺的语言表达出来
习作教材中也有明确导向:只要你把“所见所闻、所做所想”写下来,“写得真实、明白、通顺就行
”实际上,这里强调的是教师要尽可能地尊重学生的原始表达
也许那种充满童趣,成人无法体会或感受到的童真、童心、童乐、童语,对于教师来说是那样的浅显、直接而幼稚
但我们要认识到:这是习作者主体的真实反映,是其认知、理解、情感、思想、语言等综合水平的集中反映,很多是其生活体验的独特感受
比如,有的儿童在日记中写道:“小金鱼在鱼缸里乱游……”,有的写道:“今天爸爸说话很潦草……”等等
如果教师横加指责,说这里不合语法,那里胡思乱想,或大刀阔斧地大修大改,必然会伤害学生的自尊、自信和自由表达的积极性,从而抑制其个性的发展
日常教学中,那种因改得过多、过细而影响“童言无忌”、乐于表达的现象比比皆是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在于如何爱护儿童
”习作教学中,教师如何广施博爱,尊重儿童独有的感受,培养其自信心,保护原始表达的积极性,是儿童乐于留心周围事物,热爱习作的前提和保证
我们要让学生在生活之中去体验习作的真实,在情境之中去感受习作的乐趣,在交流之中去感知习作的“长短”,不要让成人的感受和体验去框住儿童用词造句和构思成篇的思维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