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京兴政卫发[2009]211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9]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1文件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卫疾控字〔2009〕6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近期,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3号,见附件1),通报了2文件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3起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或聚集性病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市卫生局、市教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工作规范》、《北京市大学结核病控制工作规范》和《北京市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各区县教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各学校要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卫生防病工作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校长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且建立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