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口免税并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按现行规定全面推行“免、抵、退”税办法,货物出口销售后,按购进愿材料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
对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退税,企业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交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甲产品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6月份购销情况如下:外购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该企业材料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生产甲产品500件,生产成本ll00元/件;国内销售100件,不含税售价1500元/件;报关离境出口甲产品400件,外销价200美元(FOB)/件,报关出口当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8
甲产品增值税率17%,出口退税率13%
购销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支
该企业4月份、5月份因非季度末,不能办理退税,尚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32860元
则其6月份应纳(退)增值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购入原材料时:借:原材料3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贷:银行存款351000内销甲产品,确认收入时:销售收入=1500×100=150OOO(元)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元)借:银行存款175500贷:营业务收入15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出口甲产品,确认收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