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 12 月 15 日,李鹏委员长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 10 周年座谈会上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保证我们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全社会都要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要深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使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一)网吧问题2002 年 6 月 16 日,凌晨 2 时 40 分左右 , 北京市海淀区非法营业的 " 蓝极速网吧 " 发生重大火灾
火灾当场烧死 20 人 ,17 人被消防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后 , 当日又有 4 人死亡
死 伤者大部分是年约 20 岁的学生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人 , 应该在营业场所的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标志 , 违者 将受到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中小学周围 200 米范围 内和居民住宅楼 ( 院 ) 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校园暴力问题 昆明发生罕见校园暴力案件 宿舍里“酷刑”施暴者的理由是“你没有帮我们把衣好”
30 06:36:31)只为报仇
长沙两中学近百学生竟持刀当街群殴(2003
27 15:16:43)沈阳:孩子之间小口角 家长界入打伤 11 名中学生(2003
12 20:14:17) 组织帮会 收取会费:“黑势力”入侵校园(2003
19 13:35:18)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
人大代表提出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 三、童工问题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 元罚款 初二教材1 、 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