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大纲要求: 了解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了解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原则与形式性原则,熟悉对基金信息披露禁止行为的规范,了解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了解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应用,了解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熟悉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了解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了解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掌握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重要信息;了解基金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熟悉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掌握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概念及其标准,熟悉需要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了解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掌握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披露的内容,熟悉净值偏离度信息披露的要求,了解货币市场基金、净值表现以及投资组合报告的主要披露项目。掌握QDII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要求。掌握ETF 的信息披露。 本章共分7 节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第三节 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五节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第七节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我国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分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自律性规则四个层次。 基金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义务人。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 其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在基金份额的募集过程中,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募集信息披露文件向公众投资者阐明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有关募集安排,投资者能据以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的基金产品。 (二)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传输 相对于实质性审查制度,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推论是投资者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买者自慎”,它可以改变投资者的信息弱势地位,增加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增加对基金运作的公众监督,限制和阻止基金管理不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现实中证券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对称问题是指,信息没有完全公开,导致有的投资者利用有的人不知道的信息,从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