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篇 他们纵身一跃,划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他们奋力一举,绽现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 ……2009 年感动中国颁奖词:你说我说大家说:在我们同学的日常生活中,有哪些不珍惜生命健康的行为?(提示:可从生活习惯、交通、饮食、娱乐等方面考虑)不利于生命健康的习惯:• 不认真做课间操、锻炼身体• 长时间打游戏• 坐姿不正、阳光下看书• 不吃早饭、挑食• 饭前便后不洗手• 吃路边摊的炸串、烧烤食品• 过马路不走斑马线• ……A.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B.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C.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2010 年 10 月 9 日,山东临沂六中 13 岁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农药自杀……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可以随便让与或抛弃吗?为什么? 意图跳楼自杀被拘留 据新华社杭州 2 月 20 日电(方列李坚) 20 日凌晨,杭州市公安机关对跳楼自杀被解救的贵州人田茂和开出了治安拘留通知书。由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田茂和将被处以治安拘留 10 天的处罚。 19 日傍晚,田茂和爬到杭州市一座 18 层高楼的顶端,痴痴地站了 3 个多小时,并打算从楼上跳下。经过长时间“ 谈判”,公安消防战士冒着生命危险将田茂和解救下来,并在 20 日凌晨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实施了治安拘留。 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当他人需要帮助时……当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让 世 界 充 满 爱1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2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升华篇• 2009 年 8 月 3 日上午 9 时,磐安县万苍乡雅庄村礼堂自然村 11 岁的马晓晓骑自行车到雅庄玩,经过玉虹溪桥头时,由于是下坡再加上刚学会骑自行车,不小心连车带人掉进了水深 2.5 米的玉虹溪里。和她一起的朋友看到马晓晓掉进水里,连忙大喊救命。小女孩落水之处恰在陈航聪家门口不远处,正在家里看电视的陈航聪听到呼救声后赶紧跑了出来,见此情景,顾不得脱衣裤,毫不犹豫地跳入离桥面 6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