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办公室瑞林化工有限公司编号:RL-BW-2三级,第2次修改出入门车辆人员管理制度下发日期:2013-04-09执行日期:2013-04-091
目的为了规范化公司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增强门卫爱岗敬业的思想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各门公共管理规定2
1值班人员要树立“大门口、大窗口”意识,以良好的工作表现维护公司形象
2值班期间,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戴好上岗证,并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3每日按时进行交接班,值班期间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工作无遗漏,保持工作区域及卫生责任区域清洁,办公用品、警用器械齐全,符合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标准》,违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4严禁警卫人员穿着警服外出,违者扣款50元/次;严禁警用电动车出厂,确因工作必需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违者扣款100元/次
5各门值班警卫严格按照规定对出入人员、车辆登记,违者扣款100元/次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在门卫留下烟火并关闭手机,公司内一律不准带入火种(焊工除外),违者给予罚款200元/次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业务)在东南门取得出入证后需随同受访人员(或按规定路线)至安全环保科登记备案,违者给予受访部门罚款200元/次
出厂前外来人员到安全环保科注明出厂时间并在东南门归还安全帽
7车辆(不含消防车)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戴好防火帽,车速限速为15公里/小时,各路口车速限5公里/小时
8除上级检查、参观车辆外,小车一律不准从西南门、北门进入生产区,违者处以门卫当班人员200元以上扣款
9客户、证件、烟火等物品如有丢失,门卫值班人员按原价赔偿并扣款200元/次,绩效考核项扣5分
10施工人员凭出入证出入厂区,否则不得放行,违者扣款50元/人次
11各门严禁周边饭店及商贩出入,一经发现对门卫值班人员扣款100元/次
各门管理规定3